2016年4月26日 星期二

[海報] 附醫最美。微電影比賽~~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活動辦法                   活動報名



[海報] 附醫最美。攝影比賽~~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活動辦法                  活動報名

              


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

[公告] 附醫之美。微電影創作比賽辦法


附醫之美,40週年院慶系列活動
微電影創作比賽

一、     活動主旨:北醫附醫今年就要40歲了,在這40個年頭中,各位的回憶一定充滿著內心及腦海中,因此北醫附醫邀請各單位同仁,拍攝微電影創作,來傳達北醫之美,北醫之最,與北醫附醫相關主題(病人安全、職場互動,醫病關係)皆可做為題材,期盼透過大家的影片,可以將北醫附醫的美好傳達給各個同仁及民眾,並期許更多正向能量充滿附醫(活動官網:http://tmuhphoto.blogspot.tw/ )
二、     主辦單位: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三、     協辦單位: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員工福利委員會
四、     參賽資格:申請人需為附醫員工,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本人或團體自行創作,並拍攝符合北醫相關主題之微電影。
五、     作品主題方向
1.    北醫附醫40周年院慶
2.    以病友為尊
3.    以同仁為重
4.    以北醫為榮
六、     作品規格說明
1.    影片製作方式:以相機、攝影機等器材所拍攝。
2.    影片格式:作品需符合HD規格(1920x1080)
3.    影片長度:4分鐘以上,8分鐘以內(含片頭及片尾)

七、     報名方式每位參賽者最多以1部作品為限。
1.       報名表:105416日起至活動官網報名:http://goo.gl/forms/J37iIMlWcK
2.       人物及物品通用之授權書:下載https://goo.gl/97jRQb。人物及物品通用之授權書(正本)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號(預防醫學暨社區醫學部)收
3.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105531(星期二)(依主辦單位徵件系統收到報名記錄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投稿擁塞,請及早投稿。)
4.       參加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並成功上傳至YouTube(保留像素至少為 1920X1080之檔案),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以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者時止。
5.       報名時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資料,所有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6.       報名資料不全者,主辦單位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評審。
八、     作品評審方法
1.    主題切合度(50%)
2.    創意內容(30%)
3.    拍攝技巧(20%)
九、     作品評審方式
1.       資格審查:為避免參加影片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公序良俗內容,參加影片成功上傳後,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影片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稿主題及參加注意事項等先行資格審,通過資格審之影片始得進入決選階段。
2.       決選:由主辦單位遴選專家、學者等代表三人至五人,組成評審團評審參加作品。
3.       實際得獎名額將由評審團於決選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十、     評選結果公告10574()中午12時於活動官網公告http://tmuhphoto.blogspot.tw/
十一、     同意條款
1.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參賽者預先留存備份。
2.    請參賽者自行確認參賽影片播放皆無問題,避免拷貝品質不佳影響評選結果。
3.    參賽者使用已取得重製授權之音樂曲目,若使用其他音樂請下載填寫音樂授權書。
4.    作品獲獎後,主辦單位得有不限期間及次數之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以便主辦單位進行得獎作品之後續宣傳及活動。並同意配合主辦單位賽後活動宣傳相關事宜,且不得要求相關報酬。
5.    參賽作品內容嚴禁涉及侵害任何第三者之權利,包含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肖像權、個人隱私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情形,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6.    本次活動若參賽作品內容涉及侵權事宜、資料填寫不實等違反參賽規定,而衍生出相關法律或賠償事宜,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活動相關單位無關,必要時得撤銷資格,並同意繳回得獎獎金及其他所有獎項相關物品。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20,000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 10%之稅額(外國人為20%),須由得獎者或得獎代表自行負擔。
8.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徵選辦法之解釋修改權利。
十二、     微電影獎勵辦法:選出首獎1名、特優3名並於院慶時公開頒獎及播放。
獎項
人數
獎品
首獎
1
30,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特優
1
20,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優等
1
10,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入選獎

2,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十三、     參賽資料附件
1.    活動辦法:https://goo.gl/aSo8iy
2.    線上報名表:http://goo.gl/forms/J37iIMlWcK
3.    人物及物品通用之授權書:https://goo.gl/97jRQb

[公告] 附醫之美。攝影徵文比賽


附醫之美,40週年院慶系列活動
攝影徵文比賽


一、     活動主旨:北醫附醫40歲了,在這充滿回憶的40年,是否有記錄起任何美麗或是動人的時刻,拿起手邊的相機,拍下動人感動的瞬間,讓北醫附醫成為您專屬的攝影棚,呈現所有美不勝收的圖片。(活動官網:http://tmuhphoto.blogspot.tw/ )
二、     主辦單位: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三、     協辦單位:員工福利委員會
四、     活動對象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採個人參賽制,無需報名費。
五、     活動內容:拍攝相關北醫附醫照片並撰寫100字以內之介紹,選出10名,分別列為特選優等及佳作,參賽作品將全數展示於北醫附醫之藝術畫廊
六、     活動期間:公告日起為期30(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5510(星期二)
七、     拍攝主題方向
1.    北醫附醫40周年院慶
2.    以病友為尊
3.    以同仁為重
4.    以北醫為榮
八、     活動報名每位參賽者最多以三張為限;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
1.    報名表:105416日起至活動官網報名http://goo.gl/forms/uYlrI0bgku
2.    人物及物品通用之授權書:下載https://goo.gl/97jRQb
方案一、Mail投稿
1.    電子檔寄至<115103@h.tmu.edu.tw>蔡昇峰先生收
2.    寄信主旨:附醫最美攝影徵文比賽(單位姓名),共1~3件。
3.    附件內容:照片檔案。人物及物品通用之授權書(正本)請郵寄110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預防醫學暨社區醫學部)收。
4.    檔案格式:單張3000x3600 pixels8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GTIFF
(檔案命名規則:身分證字號_1(順序1-3),例:A123456789_3.jpg
方案二、郵寄投稿
1.    郵寄至110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預防醫學暨社區醫學部)
2.    寄件內容:照片洗出(6*8)人物及物品通用之授權書(正本)
九、     作品評審方式
1.    攝影內容(40%)
2.    構圖創意(30%)
3.    攝影技巧(30%)
4.    另增設人氣獎:主辦單位會將照片及內容上傳至院內TMS系統,供院內同仁們參閱並評分。
十、     作品評審方式
1.    資格審查:為避免參加影片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公序良俗內容,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稿主題及參加注意事項等先行資格審,通過資格審之影片始得進入決選階段。
2.    競賽決選:由主辦單位遴選專家、學者等代表三人至五人,組成評審團評審參加作品。
3.    人氣評選:院內TMS系統統計至105630日晚上1159分,選出最高得票3名。(院內員工只要有參與票選,可得精美禮品一份,另再從中抽出5名可獲得院慶紀念品一份)
4.    實際得獎名額將由評審團於決選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十一、     評選結果公告10574()中午12時於活動官網公告http://tmuhphoto.blogspot.tw/
十二、     同意條款
1.    凡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所有著作權,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3.    每位參賽者以三組作品為限;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 
4.    如參賽作品於送達至主辦單位前有任何損害,恕不由主辦單位負責。
5.    無論得獎與否,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敬請見諒。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參賽。
6.    參賽照片需為三年內之作品(20137月以後),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發佈於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亦未獲得任何獎項(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
7.    參賽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9.    得獎者需攜帶個人身分證(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至主辦單位之指定地點領獎,相關領獎事宜將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行通知。
10. 作品獲獎後,主辦單位得有不限期間及次數之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以便主辦單位進行得獎作品之後續宣傳及活動。並同意配合主辦單位賽後活動宣傳相關事宜,且不得要求相關報酬。
1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20,000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 10%之稅額(外國人為20%),須由得獎者或得獎代表自行負擔。
12. 凡參賽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十三、     攝影大賽獎勵方式若重複得獎則由主辦單位擇優錄取
獎項
人數
獎品
特選
3
20,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優等
3
15,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佳作
4
10,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人氣獎
3
3,000元禮金/劵,獎狀乙張
入選獎

500元禮金/
十四、     參賽資料附件
1.    活動辦法:https://goo.gl/OLGPP1
2.    線上報名表:http://goo.gl/forms/uYlrI0bgku
3.    人物及物品通用之授權書:https://goo.gl/97jRQb